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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固收:专项债新额度如何得?

时间:2020-04-0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来源:EBS固收研究 本文作者 张旭/李枢川

  原标题:【光大固收】专项债新额度如何得——对3月31日国常会专项债相关表述的点评

  摘要

  ◆事件

  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要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发行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

  ◆点评

  1、目前在已有授权下的限额已下达完毕,专项债剩余发行额度不足2000亿元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2019-2022年三年中,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截至2月11日,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480亿元,授权内的限额下达完毕。截至3月31日,地方政府债剩余额度2375亿元,其中专项债剩余发行额度1860.11亿元。

  2、预计将通过发起人大常委会授权动议获得专项债新额度,并在最近一次人大常委会获通过

  由于受疫情影响,全国两会延期,2020年全国预算暂时得不到人大全会批准,地方政府专项债也暂时只能在之前授权的可提前下达的限额下发行。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强调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加快发行和使用。我们认为,再次发起动议,获得人大常委会授权以获得专项债新额度是较为理想、可行的方案。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至十六次会议闭幕时间来看,下一次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时间也在临近。

  ◆风险提示

  疫情目前仍在海外迅速蔓延,国内疫情也有反弹迹象;后续政策实施效果有一定的确定性。

  事件

  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要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发行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点评

  1、目前在已有授权下的限额已下达完毕,专项债剩余发行额度不足2000亿元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根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00亿元。《决定》还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这一授权,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落实项目安排,及早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开报道,人大授权的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在2019年1月10日前下达完毕 。

  根据这一决定以及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额度3.08万亿(其中一般债9300亿元,专项债2.15万亿元),2020年可以提前下达的地方政府债额度为1.848万元,其中一般债5580亿元,专项债1.29万亿元。

  2019年11月28日财政部公告,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万亿元,占2019年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15万亿元的47%,在60%的授权范围之内,剩余可提前下达的限额为2900亿元。

  2020年2月11日财政部公告称,近期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8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00亿元。加上此前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务1万亿元,共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480亿元。至此,在《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授权下的可提前下达的地方政府债限额全部下达完毕。

  今年工作日第一天1月2日,地方政府专项债即启动发行,比去年提前了近20天,并且后续发行相对比较集中。截至3月31日,地方政府债一共发行492只,发行金额16105.1亿元,其中一般债66只,发行金额为5065.19亿元;专项债为426只,发行金额11039.89亿元。剩余额度为2375亿元,其中一般债剩余额度为514.81亿元,专项债剩余额度为1860.11亿元。

  2、预计将通过发起人大常委会授权动议获得专项债新额度,并在最近一次人大常委会获通过

  今年以来,由于受疫情影响,全国两会延期,2020年全国预算也因此暂时得不到人大全会批准,地方政府专项债也暂时只能在之前授权的可提前下达的限额下发行。

  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要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和使用,加紧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受疫情影响,全国两会延期,2020年全国预算也因此暂时得不到人大全会批准,地方政府专项债也暂时只能在之前授权的可提前下达的限额下发行。工作。根据这次会议传递的信息,我们认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赤字率可能提升至3.2-3.5%,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特别国债发行规模预计在5000-10000亿,主要用于对湖北等地区的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在3.5万亿左右,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在前三季度密集发行(详见3月28日报告《财政战“疫”,三箭齐发——从财政政策视角看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

  从已经公布的1-2月份经济数据来看,一季度经济受疫情冲击较大。另外,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处于增速下行、艰难转型的关键时期,要想使后续基本面尽早回复正常运行轨道,防止短期冲击演变成趋势性变化,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是推动基本面尽早修复的应有之义,也需要尽快发挥基建稳经济的作用。

  2018年3季度以来,专项债发行进入“跑步前进”阶段,政策层和市场对专项债也日益重视,经过这两年多的发展,在当前预算管理框架下,专项债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好的选项,甚至可以说是最为关键的选项。如果按照我们对今年专项债额度3.5万亿的预测,今年专项债还有近2.4万亿的额度可供使用。

  要想尽快使用上述额度,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一是尽快召开全国两会。目前疫情在境外快速蔓延,疫情输入压力较大;而境内无症状感染者数目在短时间内攀升至1 541例(截至3月31日数据),因此后续如果疏于管控,国内疫情可能会有反弹,这就使得短期内全国两会召开难以实现,因此该种方案可能性较小。

  二是发起人大常委会授权动议。2018年年底人大常委会向国务院授权提前下达下一年度地方债限额,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当前因受疫情影响,年度预算迟迟难以获得批复,而稳经济需要的相关资金迫在眉睫,我们认为再次发起动议,获得人大常委会授权以获得专项债(也可以包含一般债,也可以包含特别国债)新额度,这种模式一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也可以获得特别国债的发行额度,是较为理想、可行的方案。而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至十六次会议闭幕时间来看,每次会议召开间隔时间在1-2个月不等,上次会议召开是在2月底,下一次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时间也在临近。

  我们认为,第二种方案实施的可能性较大,在近期获得通过的可能性也较大,同时特别国债也有可能获得通过。若此方案获得通过,地方政府将新增一定额度债券发行额度,从而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更好的发挥专项债支撑基建稳经济的作用。

  风险提示

  疫情目前仍在海外迅速蔓延,国内疫情也有反弹迹象;后续政策实施效果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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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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