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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31个省经济财政债务数据有何变化?

时间:2021-07-2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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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31个省经济财政债务数据有何变化?

  来源:固收彬法

  天风研究】 孙彬彬/谭逸鸣

  摘要:

  回顾2020年:疫情影响冲击之下,尽管多数省份GDP增速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北是负增长),但纵向来看多数省份2020年GDP增速的变化是处于下滑态势的,其中GDP增速位于全国增速以下且增速变化幅度大幅下滑的有湖北(-12.5%)、内蒙古(-5.00%)、辽宁(-4.9%)、北京(-4.9%)、青海(-4.8%)河南(-5.64%)、天津(-3.30%)、陕西(-3.8%),需重点关注。

  从一般预算收入增速的角度出发来看则分化明显,在疫情影响冲击下,湖北与天津增速大幅下滑,但湖北得到较大规模的中央转移支付从而使得一般预算支出增速并不低;此外黑龙江、新疆、北京及广西一般预算收入增速低于-5%,而河北、青海、四川一般收入增速排名前三。在2020年各省一般预算收入负增长较多的背景下,各省对中央转移收入依赖度有所提升,一般预算支出增速除了天津(-12%)、北京(-4%)、贵州(-3%)、河北(-3%)外,均呈现正增长,也从侧面反映出财政支出的刚性以及收支平衡的压力。

  2020年疫情得到控制后,地方政府加大了推地力度,多数省份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出现正增长,尤其像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江西等基数大的省份增速仍超过20%,但青海、天津、河南、湖北、安徽等省份则卖地较差,需关注其财政偿债能力弱化对区域内平台的冲击,此外进一步关注各省2020年广义债务率的变化:

  1)天津市在财力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广义债务率增长较多、叠加其市本级平台的集中兑付压力,区域整体偿还压力较大,需密切关注当地金融机构态度的边际变化以及再融资债置换建制县债务的落实;2)甘肃、河北、山东广义债务率提升也超过30%,其2020总财力表现相对稳定(略有增长),主要是区域内城投平台新增债务较多使得债务率有所上升,但在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大、债务风险仍较大的2021年,需对此类债务扩张保留一份审慎态度;3)福建、陕西、湖南、广东、江苏等省份2020年广义债务率上升幅度在15%以内,但同时其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表现较好使得总财力年内大幅提升,故而其区域内城投有息债务提升的幅度并不小。

  结合地方债试点建制县置换隐性债务来看:2021年来目前共发行5318.87亿再融资债券以置换隐性债务,天津、兵团、四川、江苏、福建、贵州、山东、重庆、辽宁等省份发行规模较大,从区域分布可感受到中央支持的方向,或可挑选受益于试点置换边际改善明显的区域和主体。

  展望2021年,我们梳理分析各地方政府出台的2021年预算草案:从一般预算收入来看,2020年财政收入基数降低,多个地方政府预计2021年一般预算收入将恢复增长,其中以湖北和天津两个基数较低的省份增速最高,而浙江、新疆以及黑龙江预算草案给出的增速也达到6%。从一般预算支出来看,地方政府2021年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更多宝贵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看,多数地方政府预计2021 年土地出让收入普遍有所下降。仅9个省市预计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将同比增长,其中天津2021年预算草案给出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速高达68%(或考虑了应对年内到期债务),而江西、四川、新疆、重庆、浙江、江苏等省份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大,均低于-15%,需关注其土地出让减少对年内偿债能力的影响(要结合年内到期回售压力考虑)

  各省2020年经济财政债务有何变迁?

  近期,2020年各地方政府经济、财政数据相继公布,本文将首先从省级层面出发,分析阐述2020年各省经济、财政和债务水平有何变迁?

  本章将主要聚焦分析31个省级行政区的经济、财力和债务情况,数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各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财政、统计等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

  1、哪些省份GDP值得关注

  2020年部分省份GDP规模实现赶超。对比2019年各省份GDP规模排名,2020年GDP规模排在前5名的省份未发生变动,依旧是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和河南;另有10个省份排名发生了交换,分别是:“福建(7)&湖北(8)”、“河北(12)&北京(13)”、“江西(15)&辽宁(16)”、“贵州(20)&内蒙古(22)”、“新疆(24)&黑龙江(25)”(括号内为2020年GDP规模排名,与2019年的排名出现了交换)

  从各省GDP增速来看,多数省份GDP增速超高全国平均,部分省份2020年GDP出现负增长。2020年,全国实现GDP同比增长2.3%。从各省GDP增速来看,有21个省市GDP增速超过全国平均,这些省份主要分布在东部、华中、华南、西南以及西北地区;另外,还有10个省GDP增速低于全国平均,以东北地区为主;此外,湖北(-5.00%)2020年GDP出现负增长。

  从GDP增速变化情况来看:对比2019年,新冠疫情影响之下,2020年各省GDP增长速度全线下降,近一半省份GDP增速降幅超过全国GDP平均降幅(3.7%),湖南省刚好处于GDP增速平均降幅线上。具体来看:

  (1)GDP排名前五的省份中,河南省GDP增速下降幅度最大,超过5个百分点,广东省GDP增速降幅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3.90%)。

  (2)GDP中游体量的省份当中:湖北省(-12.5%)、北京(-4.90%)、辽宁(-4.90%)、福建(-4.30%)、上海(-4.30%)、江西(-4.20%)、湖南(-3.8%)、陕西(-3.8%),增速下降幅度相对于全国平均降幅更大。

  (3)GDP体量排名靠后的省份中,内蒙古(-5.00%)、青海(-4.80%)、云南(-4.10%)、贵州(-3.8%),其GDP增速降幅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31个省市中,湖北省是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省份,也是唯一GDP增速尚未转正的省份。具体来看,2020年,湖北省实现GDP总值43443.46亿元,较上年下降5.0%;从三次产业来看,主要系二三产业下降较多所致:2020年,湖北省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4131.91亿元,增速与上年持平;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7023.90亿元,下降7.4%;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22287.65亿元,下降3.8%。第三产业中,金融业、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6.3%和3.2%;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增加值分别下降16.5%、12.1%、23.7%、8.7%。

  2、2020年各省财力有何变迁

  下文我们主要统计了各省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总财力情况,并进一步分析了各省的总财力构成及地方政府对2021年财政收入的展望。

  2.1、哪些省份一般预算收入值得关注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来自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9万亿元,同比下降3.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0.01万亿元,同比下降0.9%。

  整体来看,2020年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其GDP规模相对匹配。2020年广东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最高,其他省份GDP排名与一般预算收入排名或略有上下,但整体相关性较高,而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和西藏等省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低,均不足千亿。

  从增速来看,省份间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分化明显,湖北、天津(去年非税收入有所支撑导致高基数)一般预算收入大幅下滑,增速分别为-25.9%、-20.2%;而华东、华中(湖北除外)、华南(除广西)、西南地区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多为正但幅度相对较小,华北与东北则有诸多省份一般预算收入增速为负,这与区域经济结构以及疫情后经济恢复演绎情况差异有关

  从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变化角度来看:2020年,各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普遍下降,各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增幅平均下降4.24%,仅少数省份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有所增加(青海、四川、江苏、甘肃、重庆、西藏、宁夏)具体来看:

  (1)一般预算收入在3000亿以上的省份2020年增幅下降幅度相对较低,平均降幅约4.16个百分点;(2)收入低于3000亿的省份,平均降幅约4.21个百分点,仅少部分省份增速变动为正,如重庆(3.89)、吉林(7.14)、甘肃(5.25)、宁夏(1.99)、青海(2.23)和西藏(3.25)。(3)而湖北(-28.34)、广西(-13)、内蒙古(-11.28)、天津(-34.65)等省份增速下降幅度较大,2020年预算收入增速由正转负。其中,湖北省因为疫情冲击,经济受到负面影响较为严重;天津市则因为多数税源支柱行业税收收入有所下降,加之减税降费政策的推行以及非税收入的大幅降低(去年基数较高),税收收入下降8.2%。(括号内为各省份2020年较2019年增速的变动百分点)。

  从财政自给率来看,各省份财政自给能力整体下降,这与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以及财政收支整体的结构性变化方向有关。2020年,除广东、浙江、河南、河北、贵州和青海外,其他省份的财政自给率相较于2019年的财政自给率有所下滑,其中湖北(-12.77)的财政自给率下降超过10个百分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较多(括号中为各省份2020年财政自给率较2019年变化的百分点)。

  2020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实施了7批28项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包括帮扶受疫情影响困难的行业和小微企业等。同时,202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指出,不折不扣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在此大背景下,整体财政自给率有所下降,中央转移支付及补助有所增多,例如湖北省财政自给率下降幅度较大,其转移支付增长了29.9%(疫情影响冲击下有其特殊性)。

  2.2、哪些省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值得关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来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20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6%,2018、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22.6%、13.4%,增速整体呈现持续下滑趋势,但绝对增速仍相对较高,2020年在疫情冲击下整体推地较为强劲。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长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加较多,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15.9%,2018、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25%、11.4%。

  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上看,2020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东西部区域差异较大。从各省份来看,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在5000亿元以上的省份,除去四川省处于西南地区,广东、山东、江苏和浙江均坐落于东部、华南地区。大部分规模在1000亿元以下的省份,如新疆、西藏、青海及内蒙等,均处于胡焕庸线左上方,土地市场景气度较差。

  从增速上看,各省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

  (1)横向来看,2020年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差异仍然较大。政府性基金收入体量较大的省份当中多在2020年实现较高增长,比如江苏(23%)、广东(41.4%)、福建(33.47%)、四川(16%)、湖南(13%)、上海(31%)等省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均超过了10%。与此同时,部分省份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处于负增长,如河南(-8.05%)、湖北(-7.07%)、天津(-36.26%)和青海(-56.57%)等8个省份在2020年土地出让较差。(括号内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百分点)。

  (2)纵向来看,2020年各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与2019年相比,各省份增速变化较大,且变动方向不一。其中,增速有所下滑的省份占多数,尤为突出的比如青海(-136%)、天津(-60%)、安徽(-46%)和山西(-43%)增速下降幅度均超过40个百分点;而部分省份增速仍呈现上涨趋势,如广东(38%)、福建(34%)、吉林(34%)、宁夏(38%)和西藏(32%)增速上升超过30个百分点(括号内为增速变动的百分点),此外江苏(10%)、四川(7%)、上海(16%)、江西(23%)、重庆(12%)也呈现增速提升的状态,这其中一方面是低基数的省份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就是发展相对较好、政策倾斜的区域加快推地

  2.3、如何看待各省份总财力

  所谓总财力,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上级政府的补助收入(补助收入包括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具体到省级政府的补助收入,指的是中央政府的补助)。

  2020年,各省份总财力绝对规模分布格局依旧,东部地区土地市场引领全国,华中地区次之、西北及东北地区表现相对较差。从省份来看,总财力规模在15000亿元以上的省份包括广东、浙江、山东和上海均处于东部地区,其中广东总财力规模最高。四川、河南、湖北、湖南和安徽等五地的总财力也在1万亿元以上。总财力规模低于2500亿元的省份包括西藏、青海和宁夏三个省份,均处于西部地区。

  从增速上看,各省总财力整体正向增长,但增速下滑较为严重。

  (1)从总财力增速来看,2020年各省总财力增速差异较为明显。大部分省份总财力增速为正,其中福建(21%)、四川(15%)、广东(12%)和江苏(12%)四个省份增速超过10个百分点(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提升明显);而湖北总财力也呈现正增长(主要是作为疫情影响冲击最大的省份,中央转移支付增长较多)。同时,也有部分省份总财力出现负增长,如天津(-21%)、海南(-13%)、黑龙江(-9%)和北京(-6%)等9个省份。

  (2)对比2019年,2020年各省总财力增速出现下滑占多数。除广东(7%)、江苏(3%)、四川(17%)、湖北(1%)、福建(23%)、江西(7%)、重庆(9%)、吉林(4%)等省份总财力增速仍有所提升,在2020年疫情冲击下增速能进一步提升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有所支撑,而湖北主要依靠转移收入大幅提升),其余省份总财力增速初步下降趋势,其中天津最为明显(-35%)。

  在总财力的构成中,我们关注两个结构性指标从而分析各省财力特征(在分税制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下的特有格局):一是土地出让依赖指标,即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财力;二是中央补助依赖指标,即中央补助收入/总财力。

  首先我们聚焦土地出让:在地区分布上,东部沿海地区对土地出让依赖程度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也反映出东部区域土地市场景气度较高)。从土地出让依赖指标来看,总体呈现“东部地区 > 中部地区 > 西部地区”的特征,具体来看:浙江(57%)、江苏(50%)、福建(42%)和山东(42%)等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对土地出让依赖程度普遍较高;而西藏(4%)、青海(4%)、宁夏(10%)、新疆(10%)和黑龙江(10%)等中西部、北部省份对土地出让依赖程度较低,亦是由于此类区域土地价值较低。(括号中为各省份2020年的基金收入/总财力)

  近几年来各省土地依赖度普遍提高。2018-2020年,土地出让依赖度整体水平普遍提高。具体来看:广东、江苏、上海、福建、江西、吉林、甘肃和海南等22个省份的2020年土地依赖度有所提高,其中广东(8%)、吉林(7%)和海南(7%)提升幅度较大,这部分也是在2020年疫情影响冲击一般预算收入之下,地方加快推出土地有关;而青海、天津、云南、安徽、湖北和河南6个省份的2020年土地依赖度有所下降,其中青海(7)和天津(6)下降幅度较大,当然这个背景是这些省份土地市场景气度较差,政府性基金收入表现不好。(括号内为土地依赖度变动的百分点)

  其次我们聚焦中央补助收入:各省中央补助规模整体上逐年增加(体现了一般预算收支结构的方向),其中湖北2020年得到中央转移支付收入规模骤增。2020年四川、湖北、湖南、河南和云南获中央补助规模最大,均超过4000亿元;海南、天津、北京、上海、宁夏获补助规模最小,均不到1000亿。

  地区分布上,中西部地区对中央补助依赖程度普遍高于东部沿海地区,这也是分税制体制下形成的分配格局。广东(7%)、浙江(7%)、上海(7%)、江苏(19%)等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对中央补助的依赖度相对较低;经济发展偏弱的中西部地区对中央补助的依赖程度较高,比如西藏(86%)、青海(78%)、新疆(64%)、黑龙江(63%)、宁夏(63%)、甘肃(60%)等。(括号内为中央补助依赖度的百分点)。

  纵向来看,如果在既有财税分配格局之下,中央补助收入(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几大明细分别有其决定因素,2020年中央补助以来增速大幅提升的湖北有其特殊性(转移支付大幅提升),而中央补助依赖度略有提升的有山东、四川、湖南、安徽、福建、云南、陕西、辽宁、重庆、新疆、山西、天津等省份,其中部分省份是由于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较多(即卖地卖的不好),比如天津、安徽。

  而中央补助依赖度有所下降的省份如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多是由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提升所致中央转移支付占比有所下降。

  2.4、各省级政府2021年预算草案有何关注点

  各省份的《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还会同时公布各地方政府对2021年收支预算草案情况,我们根据几个主要指标观察地方政府如何看待2021年的财力变化。

  从一般预算收入来看,2020年财政收入基数降低,多个地方政府预计2021年一般预算收入将恢复增长。2021年,已公布预算草案的29个地方政府一般预算收入的预算值合计为10.05万亿,同比增长4.75%,较2020年实际增速提高了5.51个百分点。具体来看,除西藏外,其余28个省份2021年一般预算收入均较2020年正增长,但四川、青海、河北及西藏四个省份2021年预算增速有所下滑。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看,多数地方政府预计2021年土地出让收入普遍有所下降。2021年,已公布预算草案的29个地方政府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的预算值合计为8.10万亿,同比下降8.09%,较2020年实际增速减少了20个百分点。具体来看,仅9个省市预计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将同比增长,包括天津、青海、陕西、福建、广西、贵州、云南、湖北及河北;其余20个省市公布的增速出现下跌。

  此外,我们还关注另外一个指标,也就是一般预算支出,它代表的其实是地方政府可以获得的一般预算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债务收入等一系列预算内收入的总和(还有调入资金以及结转结余这一打平科目),代表的是预算内的区域支出能力,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收入与支出相对平衡,上级转移较少(土地出让收入大多留存地方),因此一般支出更能反映地方政府对2021年财力的衡量预估。

  从一般预算支出来看,地方政府2021年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3月,财政部《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1]指出,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在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的同时也要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各省公布的2021年支出预算来看,地方财政也将进一步压减支出(尤其是一般性支出以及不必要的建设支出,而保民生的支出仍要保持):21个省份的预算支出同比减少,其中20个省份的预算支出将低于2020年(呈现负增长)。2021年,各地方政府将落实过紧日子要去,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更多宝贵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1]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xinwen/202103/t20210306_3666607.htm

  3各省债务情况怎么样

  我们主要统计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这里的地方政府债务特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在《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中均有披露,包括债务余额和债务限额。

  对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我们一般使用两类衡量指标,一是负债率,即地方政务债务余额/GDP,国际上通常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负债率60%作为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标准参考值;二是债务率,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总财力,国内财政一般以100%作为衡量压力是否过大的预警线。为反映地方政府自身真实负债水平,我们在债务率的计算也将地方城投有息债务考虑在内,用广义债务率来衡量各地债务水平,即:广义债务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城投有息负债)/总财力。

  3.1各省债务规模如何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破万亿元省份数量达9个。2020年,新增四川、河北、贵州、湖北四个省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突破1万亿元,包括此前的江苏、山东、广东、浙江、湖南,已有9个省份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在万亿之上。此外,河南、安徽及云南三个省份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已逼近万亿大关。

  从历史维度看,2019-2020年,各地区债务余额普遍增加,增速也有所加快。2019、2020年,31个省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连续两年正增长且增速有所提升。其中,除湖南、内蒙古、青海、宁夏、西藏5个省份外,其余26个省份2020年政府债务增速较2019年有所提高。

  3.2各省负债率如何

  多数省份地方政府负债率仍处于预警线之下。整体来看,东部省份地方政府负债率要低于中西部省份。而在负债率较高的省份中,青海、贵州两个省份的负债率已超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60%的预警线;此外,海南、宁夏、内蒙古、天津、甘肃等省份的负债率已接近50%。

  2020年各省份的地方政府负债率普遍攀升。2018-2020年,辽宁、贵州、江苏、福建及四川5个省份经济增长与债务规模扩张维持相对一致,地方政府负债率也在相对较小的区间中变动。新疆(30%&41%)、西藏(9%&20%)、甘肃(31%&44%)、天津(31%&45%)及青海(64%&82%)的地方政府负债率变动相对较大(括号内分别为各省2018年和2020年的负债率)。

  3.3各省债务率如何

  从地方政府债务率来看,2020年新增5个省份债务率超过100%预警线。2020年,除2019年债务率已经超过预警线的天津(185%)、内蒙古(167%)、贵州(155%)、海南(138%)青海(133%)、辽宁(132%)、黑龙江(129%)、云南(123%)、吉林(119%)、宁夏(118%)、湖南(112%)、福建(103%)外,新增广西(115%)、河北(112%)、甘肃(103%)、陕西(101%)、重庆(101%)5个省份债务率超过100%。此外,新疆(99%)、山东(97%)的债务率也逼近预警线。(括号内为各省份2020年债务率。)

  2018-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率平均增加超过20%。相较于2018年,31个省份的债务率平均增加了23%,其中有17个省份债务率增加值超过20%:天津(78%)、海南(51%)、黑龙江(42%)、内蒙古(41%)、甘肃(37%)、河北(34%)、湖北(28%)、重庆(28%)、山西(27%)、河南(27%)、青海(25%)、新疆(25%)、吉林(24%)、广西(23%)、北京(22%)、山东(22%)、宁夏(20%)。辽宁是唯一一债务率连续三年保持降低的省份。

  考虑各省份城投有息债务后,天津(129%)、江苏(102%)、重庆(76%)、北京(66%)、湖南(66%)、浙江(63%)、四川(54%)、山东(51%)等省份的广义债务率水平有着较大幅的增加(表明这些区域平台债务增加的比例要高于财力);辽宁(10%)、黑龙江(9%)、内蒙古(7%)、西藏(6%)及海南(6%)等省份债务率变化不是很明显。(括号中为2020年广义债务率与债务率的差值)

  另外纵向来看:除了辽宁省之外(呈现负增长,-9.7%),其他省份2020广义债务率均有所提升,天津市2020年广义债务率增长幅度最大,超过100%,这主要是2020年天津市总财力大幅下滑,平台有息债务规模增长倒不多;此外海南、甘肃、河北、山东等省份广义债务率增长幅度也超过30%;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广西、浙江、湖北、河南、江西、四川、山西、安徽等省份广义债务率增幅超过20%。

  注:广义债务率=(政府债券余额+城投有息债务)/总财力,其中总财力=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央转移性收入

  3.4、地方债务限额:新增地方债以及再融资债(置换隐性债务)空间如何

  按照财政部披露的数据[1],2020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8.8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29万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52万亿元。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尚未利用的限额空间为3.14万亿元,这其中包含往年新增债尚未使用部分,以及此前14.34万亿置换债的空间尚未使用部分,但2019年国民经济与统计公报提到2015-2018年地方债置换已经发行12.32万亿,已基本结束。而进一步分省来看,限额-余额空间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河南、江苏等省份中。

  [1] http://yss.mof.gov.cn/zhuantilanmu/dfzgl/sjtj/202101/t20210125_3649040.htm

  按照《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的规定,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得超过限额,但并不限制当年新增的余额超过当年的限额。

  2020年而言,已经出现了8个省份使用往年限额在发地方债。比较单个省份2020年的新增债务限额与新增余额,我们可以发现有8个省份的新增余额超过新增限额,意味着这些省份使用了往年的债务限额进行发债,包括江苏、山东、广东、四川、上海、山西、海南和宁夏。

  进一步来看,2021年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仍需抓实(尤其是区县层面),因此我们结合地方债试点建制县置换隐性债务来看中央给与的特别的支持:可以看到,截止2021.3.26,共发行5305.3亿再融资债券用以置换建制县隐性债务,从当前发行情况来看,天津、兵团、四川、江苏、福建、贵州、山东、重庆、辽宁等省级行政单位发行规模较大,从区域分布可感受到中央支持的意图。

  4、小结

  近期,2020年各地方政府经济、财政数据相继公布,本文将从省级和地级市两个层面,分析阐述2020年各区域经济、财政和债务水平有何变迁?

  回顾2020年:疫情影响冲击之下,尽管多数省份GDP增速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湖北是负增长),但纵向来看多数省份2020年GDP增速的变化是处于下滑态势的,其中GDP增速位于全国增速以下且增速变化幅度大幅下滑的有湖北(-12.5%)、内蒙古(-5.00%)、辽宁(-4.9%)、北京(-4.9%)、青海(-4.8%)河南(-5.64%)、天津(-3.30%)、陕西(-3.8%),需重点关注。

  从一般预算收入增速的角度出发来看则分化明显,在疫情影响冲击下,湖北与天津增速大幅下滑,但湖北得到较大规模的中央转移支付从而使得一般预算支出增速并不低;此外黑龙江、新疆、北京及广西一般预算收入增速低于-5%,而河北、青海、四川一般收入增速排名前三。在2020年各省一般预算收入负增长较多的背景下,各省对中央转移收入依赖度有所提升,一般预算支出增速除了天津(-12%)、北京(-4%)、贵州(-3%)、河北(-3%)外,均呈现正增长,也从侧面反映出财政支出的刚性以及收支平衡的压力。

  2020年疫情得到控制后,地方政府加大了推地力度,多数省份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出现正增长,尤其像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江西等基数大的省份增速仍超过20%,但青海、天津、河南、湖北、安徽等省份则卖地较差,需关注其财政偿债能力弱化对区域内平台的冲击,此外进一步关注各省2020年广义债务率的变化:1)天津市在财力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广义债务率增长较多、叠加其市本级平台的集中兑付压力,区域整体偿还压力较大,需密切关注当地金融机构态度的边际变化以及再融资债置换建制县债务的落实;2)甘肃、河北、山东广义债务率提升也超过30%,其2020总财力表现相对稳定(略有增长),主要是区域内城投平台新增债务较多使得债务率有所上升,但在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大、债务风险仍较大的2021年,需对此类债务扩张保留一份审慎态度;3)福建、陕西、湖南、广东、江苏等省份2020年广义债务率上升幅度在15%以内,但同时其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表现较好使得总财力年内大幅提升,故而其区域内城投有息债务提升的幅度并不小。

  结合地方债试点建制县置换隐性债务来看:2021年来目前共发行5318.87亿再融资债券以置换隐性债务,天津、兵团、四川、江苏、福建、贵州、山东、重庆、辽宁等省份发行规模较大,从区域分布可感受到中央支持的方向,或可挑选受益于试点置换边际改善明显的区域和主体。

  展望2021年,我们梳理分析各地方政府出台的预算草案:从一般预算收入来看,2020年财政收入基数降低,多个地方政府预计2021年一般预算收入将恢复增长,其中以湖北和天津两个基数较低的省份增速最高,而浙江、新疆以及黑龙江预算草案给出的增速也达到6%。从一般预算支出来看,地方政府2021年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更多宝贵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看,多数地方政府预计2021 年土地出让收入普遍有所下降。仅9个省市预计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将同比增长,其中天津2021年预算草案给出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速高达68%(或考虑了应对年内到期债务),而江西、四川、新疆、重庆、浙江、江苏等省份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幅度相对较大,均低于-15%,需关注其土地出让减少对年内偿债能力的影响(要结合年内到期回售压力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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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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