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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8项措施保障全省电力可靠供应

时间:2021-08-1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开源”“节流”并举

  18项措施保障全省电力可靠供应

  记者8月5日从省能源局获悉,近日,省政府印发《安徽省电力供应保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方案从提高电力保供能力、有效削减用电负荷、形成新型保供力量、提高全民节电意识、确保系统顶峰能力等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

  据悉,安徽省“十四五”电力需求预计保持年均7%左右的较快增长,2024年电力需求预计达到7314万千瓦。为保障全省电力可靠供应,《方案》提到,确保规划内的煤电、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1055万千瓦项目按期投产,新增应急备用电源120万千瓦,气电、储能等灵活性电源280万千瓦,争取过境特高压、长三角年度互济等省外电力600万千瓦。

  既“开源”又“节流”,一方面保障电力供应,另一方面节约能源。《方案》围绕削减用电负荷明确提出,在严控新上高耗能、高耗电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化机制,引导和激励电力用户主动参与需求响应,并摸排全省可中断用户及其负荷潜力,动态编制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同时,《方案》明确,既要通过热电联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途径,降低城市负荷中心夏、冬空调用电尖峰负荷,并尽可能提高天然气、氢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比重和终端利用效率,减少能源利用中间环节消耗,又要在全社会鼓励推广节约用电产品,普及节约用电常识。

  此外,《方案》还围绕新型保供力量作出详细部署,如在煤机优化上,鼓励即将到期服役煤电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并通过等容量替代方式新上高效清洁煤电;在科技创新上,积极开展新能源制氢储能等新型电力顶峰方式;在电价机制上,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合理扩大峰谷价差。

  在确保系统顶峰能力方面,《方案》提出,按照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优化运行方式,及时解决部分区域电网“卡脖子”“送出难”等问题;履行年度电煤中长期合同,加大省内发电企业电煤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淡旺季差别化最低库存要求,保持10万吨电煤应急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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