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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承销又现地板价:广发银行600亿金融债,申万宏源仅收6万元

时间:2021-08-1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债券承销又现地板价: 广发银行600亿金融债, 申万宏源仅收6万元

近年来,债券承销费率一降再降,低价竞争屡禁不止视觉中国图近年来,债券承销费率一降再降,低价竞争屡禁不止视觉中国图

  [ 申万宏源证券报出了0.0001%的超低费率,按此计算,600亿元金融债券的发行服务费仅为6万元。 ]

  近日,广发银行在其供应商服务平台公布的一则2021-2022年金融债券发行服务机构(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中选结果公示,让人惊掉了下巴,申万宏源证券报出了0.0001%的超低费率,按此计算,600亿元金融债券的发行服务费仅为6万元。

  近年来,债券承销费率一降再降,低价竞争屡禁不止,去年交易商协会就曾黄牌警告两家超低报价的承销机构。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也是市场化竞争的结果,虽然看上去是“赔本赚吆喝”,但承销商们算的是背后的“总账”。

  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此次,广发银行拟通过集采选定的最多不超过6家中选供应商作为主承销商,由其向采购人提供2021~2022年共计600亿元金融债券发行服务并执行相关工作。

  通过竞争性磋商,6家供应商候选中选,包括申万宏源、中信建投国泰君安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华泰证券广发证券

  而这6家供应商的中选费率可谓“没有最低,只有更低”,其中,申万宏源更是报出了0.0001%的超低费率,按此计算,600亿元金融债券的发行服务费仅为6万元。

  中信建投给出的费率略高,为0.000133%,国泰君安、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中选费率均为0.0002%,华泰证券与广发证券的费率为0.0003%。

  债券承销的低价竞争由来已久,去年,市场就曾出现一批超低承销费率,并引起交易商协会的关注。

  去年4月,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发行中期票据主承销商,要求中票发行承销费率控制在0.25‰之内,最终,中信证券兴业银行中选,承销费率仅有0.03‰。

  为此,交易商协会对两家启动了有关事项的自律调查,并最终给出了黄牌警告,指出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两家机构在部分债务融资工具选聘主承销商的投标过程中,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预估承销费收入远低于其业务开展平均成本。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其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但这还并不是最低的,去年4月14日,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融资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发布调整公告,中标人为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中标年承销费率为0.01‰。

  去年4月24日,厦门特房集团发布债券承销中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和中信证券联合体,承销费率甚至低至0.00001%,这意味着1亿元的债券承销费仅有10元。

  低价背后的冲动

  今年,监管层再度出拳整治债券承销“价格战”。

  4月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明确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公司债券承销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如果公司债券项目报价在内部约束线以下的,承销机构应当履行内部特批程序,并在其后3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专项说明,载明低于内部约束线的原因。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分析,低价承销屡禁不止的背后,也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虽然看上去是“赔本赚吆喝”,但承销商们算的是总账:一是为了规模排名以及市场占有率,用于展现承销实力;二是为了与客户之间相维系的其他业务。

  中证协公布的2020年债券主承销商佣金收入排名显示:前十分别为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华泰证券、中金公司国信证券和开源证券。

  从市场占有率来看,中信建投、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中金公司、开源证券、招商证券中泰证券、中山证券、国金证券东方证券、申万宏源出现市占率下滑;出现市占率提升的券商有国泰君安、光大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天风证券浙商证券方正证券、五矿证券等。

  尤其是国泰君安,去年,国泰君安债券主承销佣金收入达到15.93亿元,规模一跃排名第二,相比2019年增长了72.39%。

  根据Wind数据:截至7月31日,今年各类机构债券总承销金额达到14.80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5.5%,只数达到28906只,其中非政策性金融债为1.84万亿元,共1972只。

  从总承销金额来看,商业银行优势明显,承销金额、数量方面均位居前列,其中,工行已称霸多年,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快步追赶,目前位于总承销榜3~4名的位置。

  债券承销相对来说属于低风险的业务,承销机构有冲动通过低价占领市场,尤其是对于券商来说,金融债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风险更低,金融机构中的银行作为券商的重要客户,同时也是债券和资管产品的重要购买方,所以,对于券商来说,不仅止于债券承销。

  不过,近日即将二审开庭的一则案件,却再度点出债券承销业务中的风险。

  作为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案即将二审开庭,据报道,部分投资者在开庭前夕与承担连带责任的主承销商达成和解,而根据和解方案,德邦证券将全额赔付本金。

  尽管德邦证券认为没有参与欺诈发行,但作为“看门人”,决不能因此“装睡”。

  “这个代价不比保荐人先行赔付小。”王骥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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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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