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关于棉花等期货品种部分合约手续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商函〔2021〕106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暂停实施《关于调整棉花等期货品种近月非1、5、9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0〕481号)中的相关措施。已根据上述通知实施相关措施的合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保持不变,相关合约具体如下: 表1相关合约手续费标准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2月30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责任编辑:赵思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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