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开放之路 监管部门应加快完善配套设施,推进信用评级行业管理机制的细化落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回归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定价参考方面信息传递的本源作用。 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了一系列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其中明确了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 自2017年起,中国陆续推出放开外资评级机构准入政策。2019年1月,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全部类别信用评级业务。本次“11条”中明确提出,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这是中国信用评级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次重大推进。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内生性不断增强,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消费升级稳步推进,为实体经济不断注入增长活力。同时,金融市场多样化需求不断涌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需要信用评级充分发挥第三方中介作用,有效降低现有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为投资者提供公正、客观的信用评定,以防控诈骗、爆雷等金融风险,既有助于央行等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也有利于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助力金融业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一方面,中国作为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能够对穆迪、标普等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产生强大市场吸引力。另一方面,当前国内部分评级机构起步较晚,数量匮乏且方法落后,导致评级结果公信力差,难以满足中国债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领域信用评级规范发展的要求。通过对外开放,强化竞争,提升信用评级的可靠性和公信力,能够增强融资各方对信用积累的高度重视,充分挖掘信用信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价值潜力。 当前,国内主要评级机构有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等。其中,中诚信、大公和东方金诚曾因评级质量差、内部管理缺陷及财务独立性不足等问题收到警示函,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获得高评级的企业或债券不断“爆雷”,甚至出现“花钱买评级”的市场乱象,最终导致国内评级信息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未能起到应有的风险揭示、信息传递作用。 通过推进信用评级对外开放,鼓励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将对国内评级市场的现有格局造成冲击,加速低效违规机构的淘汰,提升行业整体竞争水平,在“鲇鱼效应”下促使评级市场公信力回归,推动评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另外,境外评级机构的国际影响力及其对整个行业竞争层次的提升,也将作为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保证,有效促进金融资源的互联互通,对中国扩大境外在华投资、推动金融领域全面开放起到重要参考保障。以标普为例,作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可的评级机构,其评级结果对金融、法律、财会等行业均具有举足轻重的参照作用。境外评级机构准入的放开,将有效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金融产品的国际信服力,更好地发挥其对中国市场的推介作用,吸引全球投资者对中国的多元化资产予以配置。 但在开放节奏加快的同时,境外评级机构长期积累的方法、经验和数据能否适应国内市场还未可知。国内评级公司如何挖掘内在潜力,强化自身竞争优势,缓解国外评级机构带来的竞争压力也是个急需面对的挑战。 随着信用评级市场的开放提速,监管部门应加快完善配套设施,推进信用评级行业管理机制的细化落地,加强信用评级监管力度,通过不定期抽查债券发行情况、债券评级机构信用打分等方式创新监管手段,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回归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定价参考方面信息传递的本源作用,为评级市场乃至整个金融领域的长期发展指明出路。 □盘和林(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