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9 点击: 次 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汲东野 - 小 + 大
◎从2014年1月至今,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范围内,媒体曝光的自来水异味事件已达10起。其中有6起,相关部门对水质的取样送检后得出异味水检测合格或达标的结论 ◎尽管自来水异味事件频发,但在公开报道中,极少有因为饮用异味自来水而导致身体不适的案例 ◎在一些自来水异味事件中,造成异味的是有毒化学品苯酚。一些地方还针对自来水异味问题,对居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治周末记者 汲东野 3月14日,环保部发布了首个全国性的大规模研究结果。结果显示,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作为居民饮用水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自来水问题在多地出现。其中,异味堪称自来水的“多发病症”。 据法治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从2014年1月至今,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范围内,媒体曝光的自来水异味事件已达10起。 在这10起自来水异味事件中,有6起自来水异味事件,相关部门对水质的取样送检后得出异味水检测合格或达标的结论;另有两起,截至法治周末记者发稿,水质检验仍在进行中,或是污染情况仍在调查中,并无后续公开报道;剩余两起,相关部门均已找出污染源,并已给居民答复。 异味自来水虽然可能被打上合格或达标的标签,但公众的质疑声却没有因此而消散—— 异味自来水为何在多地出现?造成自来水异味的原因究竟有哪些?长期来看,异味自来水有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如何打消人们对“异味自来水居然合格”的疑虑?从公开报道中,我们尝试探寻这些问题的答案。 异味与“达标”,一对难以解释的矛盾 2013年,杭州自来水四度出现异味。此前,环保部门虽多次采集水样检测,都未发现指标异常,也一直没有查出异味的原因。 今年1月16日,有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杭州自来水异味“元凶”已经查明。其中水样经过多轮专家综合论证,基本认定引起异味的主要物质是邻叔丁基苯酚。目前10家涉及这类物质的企业,均已采取停产停排等控制性措施,自来水水质已持续稳定回复正常。 邻叔丁基苯酚是一种低毒性的有机化合物,如若在高浓度情况下大量使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邻叔丁基苯酚主要用于抗氧化剂、植物保护剂、合成树脂、医药、农药中间体及香精香料的原料,对眼和皮肤、黏膜有中等刺激性。 2013年12月19日,在由杭州环保、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张利华曾表示,杭州水质是安全的,但同时建议年幼体弱及老人饮用桶装水。 杭州市水务和环保部门一致认为自来水煮沸后可以饮用,但是,许多市民出于“更安全”的考虑,还是选择购买瓶装水或桶装水等其他饮用水。 除了杭州,仅2014年1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至少有10处地方,都曾有自来水异味事件发生。例如,在湖北武汉黄陂区、安徽宿州市的某公租房小区、湖北随县澴潭镇、山西天镇县张西河村、甘肃兰州市、上海崇明县等地,都曾遭遇不同程度的自来水异味问题。 而在这些事件中,一半以上的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水质监测结果均为达标。 尽管如此,居民们的心态也多和杭州居民们相同,很难信任环保部门“水质合格”的结论。他们只有一边期待着有味道,甚至有颜色的“达标水”变好、变清,一边开始忙着囤积桶装水、瓶装水,或另寻其他“水源”。 正如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在一篇评论文章中所述:自来水出现了异味,按照常理,必然有其来源,但一来相关检测结果属正常,二则专业执法部门也无法找到这个源头,这里面显然存在无法解释的矛盾。 [NextPage] 部分异味事件为“二次污染”所致 在卫生部网站上,对生活饮用水有这样一个明确、详细的要求:“感官性状良好: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无肉眼可见物;流行病学上安全:不含有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化学组成对人无害:水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对人体不造成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远期危害。” 杭州自来水异味事件中,异味自来水曾经过多项指标检测,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被判断为水质安全,可以饮用。然而,居民饮水依旧有不适感。不禁让人产生疑问,水厂自来水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就一定意味着家家户户水龙头里的水是安全的? 有公司的净水专家,趁机走进社区,告诉居民“‘龙头水’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二次污染’。因为自来水出厂后需要经过管网、泵站、蓄水池、水箱等多种设施,在这一过程中,容易导致到达居民家中的水被污染或者变质”。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近4个月内,在邯郸市、连云港市、海口市、陕西白水县雷牙镇富卓村等地,均发生了社区范围内的自来水的二次污染问题,有的是自来水变色,有的是水散发着刺激性异味。 由此可见,社区或村庄内自来水的污染,似乎多是由于少部分居民违规安装仪器或违规操作,或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所致。 2014年以来,全国范围内自来水异味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受关注度最高的是上海崇明多镇自来水异味事件和兰州多地自来水异味事件。 其中,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与杭州自来水异味事件有一定的相似性,经检测,结果均显示,各项指标达标,符合国家安全饮用水标准。然而,兰州事件中供水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在事件初期的应对引发争议:在接到大量居民投诉后,信息公布迟缓且语焉不详。 相关数据显示,3月6日,兰州市环保部门、供水企业等接到了200多个投诉电话。兰州市民纷纷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咨询自来水是否正常。就在社会和网络已经高度关注自来水异味状况时,政府信息的发布却显得迟缓。 直到7日下午,兰州互联网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微博兰州”才发布了第一条官方回应消息。此时,距网民开始反映情况已经超过30个小时。兰州市环保、疾控部门和供水企业公布了监测数据,声称自来水符合安全饮用标准,但对于异味原因,却只字未提。 自来水异味的原因仍引起市民诸多揣测:如“水厂漂白粉放多了”“黄河上游的化工厂排污”等。 少有异味自来水危害健康案例 事实上,尽管自来水异味事件频发,但在公开报道中,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极少有因为饮用异味自来水而导致身体不适的案例。 2013年3月,江苏省连云港赣榆县罗阳镇河口村6组的村民称,说村里有不少人喝了有异味的自来水之后头晕呕吐,有中毒的症状,现在已经住进了赣榆县人民医院。但据媒体报道,这起事件和自来水有无直接关系,还尚待查证。 这是记者在公开报道中查到的唯一一起疑似异味自来水导致的健康问题,但这次事件究竟真相如何,却无后续报道。 尽管在多起事件中,产生异味的污染物被认为对人体并无危害。但苯酚这种有毒的化学品也曾成为自来水异味的元凶。 2012年2月,曾有媒体曝出“江苏镇江自来水出现异味”,但按照自来水公司的说法,异味源于是加大了消毒用的氯气投放量,且这些异味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但随后,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应急办发布通告称,经初步查明,苯酚污染水源水是造成市区发生自来水异味事件的主要原因。不过,调查数据显示,镇江市被污染自来水中的苯酚含量是低浓度的,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镇江市政府考虑到居民在排清管网末梢水过程中受到一定经济损失,决定对所有镇江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居民户2月份当月水费减半收取。 这并非苯酚第一次出现在自来水异味事件中。而针对自来水异味事件,对居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不只发生在镇江。 2014年2月20日,上海市崇明县部分镇居民感觉到水质异味。当月22日,崇明县政府透露,根据对水源、制水过程等各个环节进行取样监测分析的结果,县内陈家镇水厂水源苯酚超标。截至记者发稿,当地水务部门仍无法确定该物质的来源,污染源调查工作目前还在进行中。 2月22日,崇明县调派了5个消防中队11辆消防车,分赴9个送水点送水,居民可就近免费取水。另外,崇明县政府介绍,自来水水厂向县内陈家镇、中兴镇、向化镇、前哨四个地区的受影响居民,每户补贴5吨水费。 [NextPage] 数据与现实有差距 李志青副主任认为,目前我们在环境治理上还面临着一个严重的矛盾——各项公开的环境污染排放指标与实际的环境质量并不相对应,换言之,在统计结果显示的污染排放水平不增长的情况下,环境质量却有明显下滑。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近期对媒体表示:“我国当前很多环境数据的统计是有问题的。”实际污染量远超计划或统计污染量,才使得我们的生态环境陷入越治理越污染的困境。 就此问题,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也曾提及,我国环境中污染物种类繁多,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涉及的水污染物的就达109项,但实际污染物种类可能达到数百种。有些污染物在环境中超过一定浓度或经过一定时间的累积,就会威胁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未雨绸缪,加强研究,及早防范,避免被动。 2012年7月1日起,中国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指标达到106项,与世界上最严的水质标准——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 然而,有人指出,这个强制标准由于缺乏实质性的惩罚措施,并不为地方政府和水厂所重视。此外,新标准颁发至今,地方政府和水厂在水处理工艺改造方面鲜有进展。 除此之外,也曾有多位学者共同呼吁,要建立独立于地方水厂的专业水质监测机构,变水厂自检自测为第三方检测,水质检测数据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开。 (资料来源:《新京报》、新华社、浙江在线、中国新闻网、凤凰网、《京华时报》、《东方早报》、《杭州日报》、《青年时报》、《齐鲁晚报》、《北京晨报》、《燕赵晚报》、《华商报》、《北京青年报》、《信息时报》、《西安晚报》、《经济参考报》、《钱江晚报》、《南方周末》、《新世纪周刊》、《新快报》、《每日经济新闻》、《中国青年报》、《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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